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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数据共享条例》来了!将带来哪些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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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6-4 21: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务数据共享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政务数据管理进入法治化新阶段,将系统性破解长期存在的“数据孤岛”难题,推动政府治理模式和服务效能发生深刻变革。以下是条例实施后将带来的核心变化: 一、构建全国统一的数据共享体系,打破部门壁垒条例首次以行政法规形式明确建立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已建平台全部纳入该体系。这意味着分散在各部门的政务数据将实现“全国一盘棋”管理,通过统一目录、统一标准、统一平台,打破纵向层级分割和横向部门壁垒。例如,条例规定数据目录需明确共享属性(无条件共享、有条件共享、不予共享),并动态更新,同时禁止通过增设条件阻碍共享,对不予共享的数据必须提供法律依据。这种制度设计将大幅减少“数据打架”和重复采集问题,如浙江等地实践显示,数据共享可使企业群众办事材料减少60%以上。 二、规范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治理效能条例从数据采集源头开始规范,明确“通过共享获取的数据不得重复收集”,数源部门需牵头保障数据完整性和准确性。在共享流程上,需求部门申请无条件共享数据需在1个工作日内答复,有条件共享最长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要求上级部门及时回流基层所需数据,解决长期存在的“数据回流难”问题。这些机制将推动“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向基层延伸,例如浙江省通过数据回流实现基层减负30%以上。同时,条例要求建立数据校核机制和使用记录制度,确保数据可追溯、可审计,从根本上提升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三、强化安全责任,筑牢数据防护屏障针对数据共享中的安全风险,条例确立“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要求采取加密、访问控制等技术措施防止数据泄露。例如,数据需求部门获得共享数据后,不得擅自扩大用途或提供给第三方,确需使用需经数源部门同意。同时,条例将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数据分类分级等纳入目录编制流程,并明确对超范围使用、隐私泄露等行为的法律责任。这种“安全可控”的制度设计,既保障数据流通价值,又防止滥用风险,为数字政府建设筑牢安全防线。 四、赋能社会治理与经济发展,释放数据红利条例实施将直接提升公共服务体验。通过数据归集和分析,可实现政策“免申即享”,如税务、社保等领域自动匹配符合条件的企业群众,减少人工审核成本。对企业而言,数据共享将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例如商务部门通过数据回流向地方推送超480万条业务数据,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同时,条例鼓励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创新,企业可依托政府开放数据开发智能应用,如科华数据等企业已布局数据中心和增值服务,参与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这种“以用促享”的机制,将推动数据要素从资源向资产转化,预计未来五年政务数据共享规模将突破万亿次。 五、推动治理范式革新,重塑政府运行逻辑条例本质上是对传统科层制治理的结构性改革。通过将数据共享纳入政府部门法定职责,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倒逼政府从“部门分治”转向“整体智治”。例如,目录管理要求打破部门数据“私有”观念,共享流程设计强化责任边界,争议解决机制提供冲突协调路径。这种变革不仅提升行政效率,更推动政府决策从经验驱动转向数据驱动,如国家数据局已发布70个公共数据示范场景,覆盖产业发展、社会治理等领域。总体而言,条例的实施将推动政务数据从“被动共享”转向“主动流通”,从“技术操作”升级为“法治要求”。随着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的建成,未来政府服务将更高效、治理更精准、决策更科学,最终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治理目标。但要实现这些变革,还需配套细化标准、加强技术支撑,并通过典型案例推广形成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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