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以“学徒工”为幌子规避责任 劳动者权益如何保障

[复制链接]
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7-18 04:49: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学徒工”为幌子规避责任是一种违法行为,劳动者可通过增强维权意识、保存证据、借助法律途径等方式来保障自身权益,具体如下:增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劳动者要了解《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明白无论用人单位以何种名义用工,只要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就应享受相应的劳动权益,如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保护等。保留相关证据:劳动者应注意保存与用工相关的凭证,如工资支付凭证(工资条、转账记录等)、工牌、考勤表、值班表、工作群聊天记录、工作任务安排记录等,这些证据在劳动争议发生时至关重要,有助于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工资待遇等。与用人单位协商沟通:若发现用人单位有以“学徒工”名义规避责任的行为,劳动者可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依据法律法规,提出自己的合理诉求,要求用人单位依法保障自己的权益,如签订劳动合同、支付相应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劳动监察部门可依法责令用人单位改正,支付劳动者应得的报酬,补缴社会保险等,并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监察部门处理后问题仍未解决,或者劳动者希望通过更正式的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者需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仲裁委员会将依法审理,作出仲裁裁决,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起诉讼:若劳动者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根据法律规定,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的审理和判决,最终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QQ|周边二手车|手机版|标签|新闻魔笔科技XinWen.MoBi - 海量语音新闻! ( 粤ICP备2024355322号-1|粤公网安备44090202001230号 )

GMT+8, 2025-12-17 02:55 , Processed in 0.058469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