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尤溪一诊所因医保违规被警告并罚款1.1万元
医保代码和密码岂能共享,4118份报销背后的医疗安全警示。
近日,三明尤溪县一家诊所因违反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将负责人的医保代码和登录密码交付护士进行患者医保报销,被尤溪县卫生健康局处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1000元的行政处罚。
这一案例揭示了基层医疗机构在信息安全管理和医疗质量安全制度建设方面的漏洞。
01 案件详情:医保代码共享的安全隐患
涉事诊所经营者王某未按照《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要求制定并实施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在2023年6月6日至2025年8月15日这两年多的时间里,王某将其本人和甘某的医保代码及登录密码交付给该诊所的护士,用于患者医保报销,总计达4118份。
这种随意共享医保凭证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医疗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信息安全不仅是技术问题,更是医疗质量安全的基石。
根据《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规定,医疗机构应按照信息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患者诊疗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传输、处理、发布等进行全流程系统性保障。
02 法律依据:制度漏洞的严重后果
该诊所的行为同时违反了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并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尤溪县卫生健康局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参照《福建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对当事人作出了行政处罚。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可责令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3 尤溪县医疗监管动态
近年来,尤溪县卫生健康局持续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人员资质违规:2024年5月,尤溪县某诊所因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被查处。该诊所安排药师为患者进行肌内注射,而药师并未取得《护士资格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最终被罚款人民币15000元。
疫情防控不到位: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尤溪县多家医疗机构因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处罚。2022年11月,尤溪县通报5起涉疫违法案件,包括卫生所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村卫生室“三码联查”落实不到位、诊所违规接诊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等,相关机构被责令停业整顿并给予行政警告。
非法行医获刑:2021年,尤溪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两起非法行医案件,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这是尤溪县首批因非法行医获刑的案件。
04 医疗信息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医疗机构信息安全管理是医疗质量的核心环节。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应建立员工授权管理制度,明确员工的患者诊疗信息使用权限和相关责任。
医疗机构同时应当为员工使用患者诊疗信息提供便利和安全保障,因个人授权信息保管不当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被授权人承担。
医保凭证是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和医保结算的身份标识,不应共享或交换使用。
共享医保代码不仅违反了医疗保险管理规定,更可能导致诊疗记录不准确、用药不合理甚至医疗事故等问题。
尤溪县此次对涉事诊所的处罚,向医疗机构发出了明确信号——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不容忽视。随着我国健康中国战略的深入实施,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质量有了更高期待。只有将核心制度落实到位,才能筑牢医疗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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