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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雇人偷排工业废液致4死 2名主犯死刑复核未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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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11-27 16: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山东诸城偷排危废致4死案,2名主犯死刑复核未通过
距离李宏宇一家四口被有毒气体夺去生命已近五年,但两名主犯的死刑判决在最高法的复核阶段发生了变数。

2021年1月31日凌晨,山东潍坊诸城市舜王街道,一股无形的“杀手”顺着污水管网悄然扩散。丰昌机械厂内,王辉、陈涛及其雇佣的三名工人正在将含硫氢化钠和含醋酸的工业废液排入污水管口,两种废液混合后产生硫化氢等大量有毒气体。

600米外,李宏宇一家在睡梦中被这股致命气体袭击。她的爷爷、父母和妹妹相继中毒身亡,弟弟李航侥幸生还。这场事故最终导致4人死亡、3人重伤、32人中毒住院。

01 案件回顾:偷排危废酿成惨剧
这起导致多人死伤的悲剧并非偶然事件。案件材料显示,王辉、陈涛等人有组织地违法倾倒工业废液已达数月之久。

2020年12月25日,王辉、陈涛与李凯、毛德伟为非法获利,在不具备处理资质的情况下,共同出资租赁诸城市箭口社区丰昌机械厂院落,用于非法收集、存储、排放工业废液。

从2021年1月以来,王辉、陈涛先后雇佣金曙光、崔琪、马刚具体实施非法处置行为。

案发前两天的1月29日,陈涛、王辉等人已将含硫氢化钠的工业废液37.69吨倾倒至诸城市丰昌机械厂院内地罐。

在倾倒过程中,含硫氢化钠的废液与地罐内原有的酸性废液产生反应,致使在场工作的金曙光中毒晕倒,后经医生诊断为轻微中毒。

这一明显的预警并没有让王辉、陈涛等人收手。当晚王辉仅将罐口用沙土封堵。

1月30日晚,陈涛、王辉等人将一罐车含醋酸的工业废液运至诸城市丰昌机械厂院内,并安排金曙光、崔琪、马刚将罐车内的工业废液直接倾倒至该机械厂北门的污水管口。

1月31日凌晨,王辉、陈涛等五人在明知含硫氢化钠和含醋酸的废液混合后会产生有毒气体的情况下,仍将上述废液排入该机械厂北门的污水管口内。

02 司法进程:从死刑到发回重审
2022年8月,潍坊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王辉、陈涛被判处死刑,金曙光被判处无期徒刑,崔琪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马刚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王辉等5人不服一审判决,认为“量刑过重”,提起上诉。

2023年12月,山东省高院二审维持了原判。案件随后进入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阶段。

2025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未核准王辉、陈涛的死刑判决,以“部分事实不清”为由将案件发回潍坊中院重审。

2025年11月25日,此案的重审在潍坊中院开庭审理。

03 重审焦点:被告是否具有杀人故意?
重审庭审揭示了死刑复核阶段可能关注的细节。据受害人家属代理律师张爽透露,此次重审围绕原一审、二审可能存在的“瑕疵”展开。

公诉人出示了案件中间人刘某的证言。刘某证言提到:其曾告知王辉、陈涛“该车物质为酸性,不可与碱混合,混合后会有毒” 。

对此,王辉、陈涛的辩护律师主张,二被告仅听到刘某提及“酸碱混合会冒白烟”,否认听到“有毒”表述,试图以此证明二被告人主观上无投放危险物质的故意。

辩护方还针对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核心指控进行辩论,称导致受害者死亡的原因是由于其家中有一条污水管道通向被告人排污的管网。

被告人投放危险物质时无法预见这点,故不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公诉人当庭反驳称,案发地为年代久远的农村社区,污水与雨水排水管道混用,居民生活排水管道直通城市管网是普遍现状。

“涉案被告人均系当地居民,对该区域的排水管网情况明知且熟悉”。

04 量刑之争:从死刑到可能减刑
在11月25日的重审庭审中,王辉和陈涛对投放危险物质罪做无罪辩护,而对污染环境罪做罪轻辩护,但同时表示认罪认罚。

陈涛的辩护人还称陈涛检举了一起“多人轮奸案”的犯罪线索,有立功表现。该线索系陈涛2024年时于同监室听闻。

但公诉人表示,该线索尚未查实,且即便查实,因与投放危险物质案无直接关联,需进一步考量是否从轻或减轻处罚。

受害人家属李宏宇表示,在此前的庭审中,被告人从未向受害家庭道歉。

此次庭审中,被告陈涛在最后陈述阶段,“在律师的引导下,跟我们说对不起,并愿意赔偿被害人家属10万元”。

李宏宇一家当庭表示不接受他的道歉。

05 严惩困境:环境污染犯罪的司法困境
王辉、陈涛等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数量惊人——截至案发,他们参与非法处置全部危险废物达到473吨。

经鉴定,此次倾倒危废导致丰昌机械厂及附近区域的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价值合计24062643元,所产生的硫化氢气体导致空气环境损害,其大气环境损害额为44238.39元。

这起案件并非孤例。类似的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在全国多地时有发生。2016年,河北保定曾发生一起违法倾倒危废致人死亡案,一家驴肉店老板吸入硫化氢气体死亡。

调查发现,两个犯罪集团非法倾倒废碱、废酸液的犯罪事实共计102次、3400余吨。

在司法实践中,环境污染犯罪与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界限有时会成为争议焦点。特别是当行为人明知其行为可能危害公共安全,仍放任结果发生时,如何准确量刑考验着司法智慧。

重审庭审结束后,法院未当庭宣判。李宏宇一家仍在等待重审的结果,“希望法律严惩两名主犯”。

而王辉、陈涛的命运,也因最高法未核准死刑出现了转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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